官方消息顯示,12月23日至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將在北京舉行,議程內容包括“聽取國務院關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關情況的報告”。
這意味著,國務院確定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,經過公開征求意見后,扣除辦法基本確定,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,經完善調整后的辦法即將亮相。
專項附加扣除部分,將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,到時候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大病醫(yī)療、房租或房貸利息、贍養(yǎng)老人等具體開支,將允許在個稅中進行相應扣除,個稅負擔將隨之減輕。
按照新個稅法的規(guī)定,“專項附加扣除,包括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大病醫(yī)療、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贍養(yǎng)老人等支出,具體范圍、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,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”。
經人大常委會們討論后,專項扣除辦法是否會調整呢?
“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,是個稅法實施條例里面的具體內容,屬于行政法規(guī),由國務院確定。但因為專項附加扣除是個稅法重要組成部分,社會關注度很高,為了避免一些爭議,出于穩(wěn)妥慎重的角度,報全國人大常委會,并聽取常委們的意見。這是很好的溝通機制,也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具體舉措”,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、北京大學教授劉劍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。
個稅專項扣除辦法的征求意見稿顯示,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普通住房貸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贍養(yǎng)老人支出為定額扣除,扣除額度分別為1000元/月、4800元/年或3600元/年、1000元/月、1200元/月或1000元/月或800元/月、2000元/月;大病醫(yī)療為據實抵扣,每個納稅年度內,納稅人發(fā)生的自負醫(yī)藥費用超過1.5萬元的部分,可在6萬元/年的限額內據實扣除。
新個稅法引入綜合納稅機制,納稅人的收入綜合后,按年匯總納稅,上述扣除標準中全年抵扣額度=月度額度×12。
辦法在公開征求意見時,外界對于這些扣除標準有不同的意見,上述標準存在調整的可能。
在現有基本費用扣除標準(俗稱“免征額”)提至5000元/月的基礎上,隨著專項附加扣除的引入,個稅扣除標準將顯著提高。依照征求意見稿的標準,對于上有老、下有小、還有房貸或房租支出的青壯年人群,引入專項附加扣除后,個稅扣除標準將提至于9000元/月甚至更高。
附上不同專項附加扣除下的,個稅應納稅稅額表:
此外,公眾還很關心,2019年1月1日是否能切實落地。
專項附加扣除的落地,涉及到家庭、教育、醫(yī)療、住房等信息,這些信息是否能及時地整合到個稅征收系統(tǒng),在減少納稅人申報負擔的同時,又能避免虛假、不誠信信息的泛濫,是個重要問題。
有稅務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,按照征求意見稿,納稅流程設計上,以納稅人自主申報為主,納稅人申報了相關信息,就允許相應專項抵扣,稅務部門事后進行抽查。納稅人需要為申報的信息負責,確保信息的準確性;如果虛構事實,納稅人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“如果納稅流程設計成,需要經稅務機關審核相關信息,再允許個人進行專項附加扣除,這樣稅務部門的征管壓力會很大,F在以納稅人申報為主的流程,戶籍、家庭、教育、住房等信息,能為稅務機關事后檢查提供支撐,財稅部門正在整合相關信息”,該稅務專家表示。
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從權威渠道獲悉,2019年1月1日個稅法正式生效,納稅人可通過手機app或者網站,很方便地進行個稅申報。納稅人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,可通過跨部門信息交換加以確認。針對自然人的納稅信息系統(tǒng)正在日夜趕工,會有大量外部信息加入,多個部門都在給予信息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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